索引号: | 4311000006/2020-0102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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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出台的时代背景、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强化普法责任,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近日,零陵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讨论会。院领导班子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讨论会。
会议上,该医院院长眭善娥介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条文结构及立法亮点,并就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及一些专用名词、日常监督中常用的概念、不同情节非法行医的违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分类梳理与介绍。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明确了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规定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确立了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调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体现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这部法律的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最后,全体参会人员针对如何做依法从医明白人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要求大家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充分掌握其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认识一系列创新规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质,增强医院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