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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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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和意义
背景: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升级,我委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过程中,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永州市卫健委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意义:坚持以政务服务事项审批为中心,按照“宽审、严管、并联、容缺”的原则,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二、主要内容
(一)制度适用人群、政务服务事项。人群指所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等。政务服务事项是指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二)制度适用情形和流程。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满足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在可容缺受理材料目录中,由审批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按照正常审批服务流程办理。在承诺时限内,服务对象补齐补正所有欠缺材料后,予以正常办结。
(三)容缺受理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政务服务部门将未履行容缺受理承诺书承诺义务的失信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纳入政务服务承诺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布。监管部门将政务服务部门开展的容缺受理工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容缺受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三、政策亮点
(一)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少跑。申请人在办理证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漏带、暂时缺少、暂时无法提供部分材料,或者复印件未盖章、原件未带、材料存在瑕疵、不清晰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容许次要条件或次要申请材料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可减少申请人的重复往返现象。
(二)容缺受理实施方案能够突出作风转变,体现了真正急申请人之所急,想申请人之所想的理念和作风,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 关于印发《永州市卫健委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2022-06-21